為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,適應當前車輛整體性能設計,在合理范圍內方便市民快捷出行,進一步提升喀什市旅游城市形象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以及《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》等法律及行業標準之規定,經喀什市人民政府研究,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,現對喀什市城市主、次干道限速值作如下提速調整:
1、喀什市城市范圍內56條主干道,26條次干道(人民東路、人民西路、解放南路、解放北路、克孜都維路、天南路、帕依那甫路、色滿路、文化路、青年路、體育路等)限速值由以前的40公里/小時調整為50公里/小時。
2、國道G314、G315、喀麥高速(市區入口至收費站)、西三環(G314與G315連接線)、深喀大道、城東大道等城市過境公路、城市快速路,限速值調整為60公里/小時。
3、喀什市城市范圍內60條支路,限速值為30公里/小時。
具體限速值以道路限速標志為準。
請廣大市民出行時嚴格遵守道路限速規定,安全出行。對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交通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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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丨關于調整喀什市城市道路限速值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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